威尼斯人娱乐场实验动物管理伦理审查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威尼斯人娱乐场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管理,规范实验动物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使动物实验研究符合科学和动物伦理规范,并保护实验人员的安全,根据国家《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关于善待实验动物的指导性意见》和福建省有关法律、法规,参考国际惯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威尼斯人娱乐场使用实验动物的部门和个人。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威尼斯人娱乐场负责实验动物使用和福利伦理审查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聘请有关人员组成实验动物管理伦理委员会。负责对本单位实验动物管理伦理及动物实验安全的审查、监督工作。
第四条 伦理委员会主要由在实验动物管理和使用方面有丰富经验的高级研究人员或兽医师,在医学、药学、生物学等涉及动物的科研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科研人员,非动物实验部门(如心理学、哲学)等代表或者志愿于动物福利的社会成员组成。每届任期3年。
第五条 伦理审查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际动物实验伦理惯例以及实验动物伦理审查基本原则,在综合评估实验动物所受的伤害和使用动物的必要性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审查和伦理审查,并出具伦理审查报告。
第六条 各类动物实验都应获得伦理委员会的批准方可开始,并接受日常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 申请福利伦理审查,应向伦理委员会提交正式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实验动物或动物实验项目名称及概述;
(二)项目负责人、执行人的姓名、专业背景简历等;
(三)项目的意义、必要性、项目中有关实验动物的用途、饲养管理或实验处置方法、预期出现的对动物的伤害、处死动物的方法、项目进行中涉及动物福利和伦理问题的详细描述;
(四)遵守实验动物管理伦理原则的声明;
(五)伦理委员会要求补充的其他文件。
第八条 伦理委员会审查依据的基本原则:
(一)动物保护原则:禁止无意义滥养、滥用、滥杀实验动物。制止没有科学意义和社会价值或不必要的动物实验;优化动物实验方案以减少不必要的动物使用数量。
(二)动物福利原则:保证实验动物生存时包括运输中享有最基本的权利,享有免受饥渴、生活舒适自由,享有良好的饲养和标准化的生活环境,各类实验动物管理要符合该类实验动物的操作技术规程。
(三)伦理原则:应充分考虑动物的利益,善待动物,防止或减少动物的应激、痛苦和伤害,尊重动物生命,制止针对动物的野蛮行为、采取痛苦最少的方法处置动物;实验动物项目要保证从业人员的安全;动物实验方法和目的符合人类的道德伦理标准和国际惯例。
(四)综合性科学评估原则:
1.公正性:伦理委员会的审查工作应该保持独立、公正、科学、民主、透明、不泄密,不受政治、商业和自身利益的影响;
2.必要性:各类实验动物的饲养、应用或处置必须有充分的理由;
3.利益平衡:以当代社会公认的道德伦理价值观,兼顾动物和人类利益;在全面、客观地评估动物所受的伤害和应用者由此可能获取的利益基础上,负责任地出具实验动物或动物实验伦理审查报告。
第九条 伦理委员会审查程序:
在接到有关实验动物项目的申请文件后,由伦理委员会执行主任进行初审,常规项目可直接由主任委员签发。新开项目和有争议的项目,应聘请有关专家审议。参加审议的委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二。申请者可以申请现场答疑,并可以提请对项目保密或评审公正性不利的委员回避。伦理委员会应尽量采用协商一致的方法做出决议,如无法协商一致,应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福利伦理审查决议。审查决议通过后,需缴纳200元/项的评审费,用于评审专家劳务开支。
第十条 伦理委员会对批准的动物实验项目应进行日常的福利伦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时应明确提出整改意见,严重者应立即做出暂停实验动物项目的决议。项目结束时,项目负责人应向伦理委员会提交该项目伦理终结报告,接受项目的伦理终结审查。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通过伦理委员会的审查:
(一)申请者的实验动物相关项目不接受或逃避伦理审查的;申请者未能提供实验动物饲养、使用充分理由或审查资料的。
(二)缺少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对人类或动物均无实际利益,并可导致实验动物极端痛苦或动物伤害达到研究目的的可能性低的各种动物实验。
(三)直接接触实验动物的研究和使用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或有明显违反实验动物管理及福利伦理原则要求记录的。
(四)动物实验项目的设计不科学,选用实验动物种类及品系、造模方式及动物模型不合适,以及明显没有利用已有的数据体现优化、减少和替代实验动物使用原则的。
(五)动物实验项目的设计中没有体现善待动物、关注动物生命,没有通过改进和完善实验程序或体现护理减轻或减少动物的疼痛和痛苦,减少不必要的处死和处死的数量。在处死动物的方法上,没有选择有效减少或缩短动物痛苦方法的。
(六)动物实验的方法和目的不符合我国传统道德伦理标准、国际惯例或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各类动物实验。实验动物的目的、结果与当代社会的期望、与科学的道德伦理相违背。
(七)对有关实验动物新技术的使用缺少道德伦理控制的,违背人类传统生殖伦理的各类实验;以及对人类尊严的亵渎、可能引发大的社会伦理冲突的其他动物实验。
(八)严重违反实验动物管理伦理审查原则的其他行为。
第十二条 对实验动物管理伦理审查决议有异议时,申请者或被检查者可以补充新材料或改进后申请复审。
第十三条 伦理审查文件在项目结束后应至少保留3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对严重违反实验动物管理伦理审查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实验动物管理伦理委员会将作出限期整改决定,作为警示信息并公示。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